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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秉和发愤搜辑古代易筮条例之尚秉和法治易

2024-05-09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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尚秉和发愤搜辑古代易筮条例之尚秉和法治易

尚秉和发愤搜辑古代易筮条例之尚秉和法治易

尚秉和经过二十多年的潜心研究,对《周易》的筮法、治易的根本诸重大易学问题上,建构起自己独特的,并因此在中国现代易学史上占据重要的一席。

欲学易,先明筮

朱熹说:"《易》本为卜筮之书。"易本为卜筮而作,不讳的史实。然自近代始,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周易尚氏学注解,许多治易者以为易讲筮法涉嫌迷信而避之唯恐不远。这未免失之偏颇,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对《周易》这门传统文化的认识与把握。尚氏不为时俗所囿,大声疾呼:"欲学易,先明筮。"认为学易必须寻根溯源,只有先明《周易》的占筮方法,方能进入《周易》之门。他说:"易本用以卜筮。不娴筮法,九六之义,即不知其何来;而《系辞》大衍一章,尤难索解;春秋传所谓某卦之某卦,亦莫明其故。故学易者宜先明筮法。"

尚秉和发愤搜辑古代筮案,逐一"考索古代易筮条例,以证《周易》筮法的基本程式及其文化内涵",成《周易古筮考》一书。是书上自《春秋左传》、《国语》,下迄明清传记所载,凡以辞象为占而存有本卦者,概为辑录。凡得筮案一百有六则、一百一十卦,依类排列,逐一剖析,揲蓍之法遂昭然若揭。其或词义怪奇、深奥难知者,则推求本卦,章解句释,以俾学者洞明筮辞及旨趣,而有所遵循。其中有晋郭璞之占龙车诸卦,明胡宏之筮陆阜遇冯刘得祸,千百年来从无人能解其义。尚氏按卦冥思穷索,一一剖解。此外尚秉和发愤搜辑古代易筮条例之尚秉和法治易,尚氏对朱熹所定之"筮仪"即筮法规则,亦能有所阐发,以臻完善。而对易学史上有关乾坤"用九、用六"之义的讼争,尚氏也提出了独特的见解,谓用九、用六乃圣人之发凡明例,示人以筮法,即九六者只乾爻坤爻之代名,非筮得之九六,而"见群龙无首吉"、"利永贞"二语乃释用义,而非占辞,且专指三变成一爻,而非六爻全变;其谓六爻全变者,乃《左传》杜预注之误,"尤足正汉、魏以来注疏家之谬,扫除蒙说,独标真谛,于经义阐明尤为有功"。

象为易之本

尚秉和以"象为易之本"为准的,对中国历代易学发展及其流变一一加以审视,对其功过是非,作出独到的评价:

一、以左氏为代表的春秋人,乃解易之楷模。尚氏认为,春秋人言易者,无一字不根于象,且于易用正、用互、用覆之法,亦无不依样揭出。而其谈易象者,尽在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。故易师莫先于左氏,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所取象,为最古最确之易象。

二、以焦延寿为代表的西汉人,治易犹承春秋人重象之遗风,最为正轨。尚氏认为周易尚氏学注解,《焦氏易林》亦无一字不根于象,能得《周易》之真谛,可谓第二《易》。然东汉儒者如郑玄、虞翻,虽知说易不能离象,然于象之不知者,则浪用卦变或爻辰以当之,牵强附会,虚伪支离,使人难以置信。

三、三国魏王弼扫象阐理,避难就易,倡"得意忘象"之说,学者喜之,其道(指义理之学)大行,渐不识易为何物。至有宋演为空谈,而易遂亡矣。

四、清儒治易,以汉人为依归,然于汉人之曲说,亦靡不依据,以为护符,甚至求象不得,亦使卦再三变以成其象,奉虞氏为不刊之法则,而易学遂故步自封矣。

阴阳相须

吴挚甫先生《易说》,于大畜云:"凡阳之行,遇阴则通,遇阳则阻,故初、二皆进,而三利往"。于节云:"易以阳在前为塞,阴在前为通。初之不出,以九二在前;二则可出而不出,故有失时之凶。"尚秉和承继了其师这一"阴阳相须"的原理,认为它"实全易之精髓,为二千年所未发",并结合自己治易实践,加以阐明、发展。他以《易林》为例,谓"《易林》乾繇词不吉,以纯阳也;乾之坤亦不吉,以纯阴也。至泰、否则皆吉",断言"盖易之道如电然,同性则相违周易尚氏学注解,异性则相感。阳遇阳,阴遇阴则窒;阳遇阴,阴遇阳则通,是易林之定例也",进而推之,《周易》卦爻辞凡言利有攸往者,皆阳遇阴也,如大畜九三是也;凡言征凶者,阳遇阳也,如大壮初九是也。惟阴亦然:小畜六四上承二阳,则曰有孚,阴遇阳则通也;反之,颐六二曰征凶,六五不可涉,阴遇阴则阻也。应该承认,尚氏这里提出的"阴阳相须"的原理,乃解易之至确原则。把它运用到治易的实践中去,诸多难以理解的《周易》卦爻辞也就迎刃而解。

生平行状

尚秉和出身于世代耕读之家,生于公元1870年(清同治十九年)。他资性聪颖,早年肄业于本邑龙泉书院,后游学于保定莲池书院,师事国学大师吴汝纶,专攻古文经史之学。

公元1902年(清光绪二十八年)中举,翌年成进士,分工部尚秉和发愤搜辑古代易筮条例之尚秉和法治易,时年33岁。

1904年(光绪三十年)入进士馆,学习法政;翌年十二月,调入巡警部。

公元1906年(光绪三十二年)补主事,翌年擢升员外郎,又得京察一等,记名军机章京。公元1909年(宣统元年)入京师大学堂,为国文教习;翌年丁父忧,服阙复为民政部员外郎。

1911年辛亥革命后未脱宦场,仍吏隐于内务部,任该部第三科科长,署理营缮司司长。在此期间,曾奉部檄往热河,查避暑山庄古物;从塔宣抚使为参赞,遍游张家口诸边塞;因赈至汉口,查赈河北;足至蚌埠、济南、沈阳……浮沉部中者十多年。虽曰为官,实亦隐逸。奉命出差,公务之余,访名山大川,吊先贤遗迹,适心惬意,不亦乐乎。后干脆辞官去职,执教于国立清华大学,开始课徒著述之生涯。

1929年受聘于奉天(今沈阳)萃升书院,主讲席三年。

1931年"九一八"事变,日寇侵占东北,尚氏愤而返京,任北平中国大学国学系教授。

1937年(一说1938年)应聘执教于保定莲池讲学院。嗣后卢沟桥事变,遂蛰居家中不复出。抗战胜利后,南京国史馆聘为纂修。

1950年4月10日病逝。

学术影响

尚秉和先生对易学的主要贡献是在易象学方面。他提出"易辞从象生"的观点,无疑是指导人们治易的正确方针。而他从注《焦氏易林》中发掘出来的百余条久已失传的易逸象,以及从中归纳出的易用正覆象、对象、互象、大象、半象之法,"验之于《左传》、《国语》的占象而合,验之于《逸周书·时训》的准象而合,验之于《周易》卦象也都基本上相合",因而解决了易学史上诸多悬而未决的易象问题,其对易象的贡献在近现代是无人可与之比肩。王晋卿因而称赞尚氏"使西汉易学复明于世,孟子所谓其功不在禹下"。

著作

尚秉和生性耿介,口讷于言,勤于笔耕,著作等身。据不完全统计,尚氏著述殆有四十多种,涉及史、地、经、诗、文诸领域,或已刊,或存稿,或散佚。已刊者,如《辛壬春秋》、《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》,素为史学界所重;《周易古筮考》、《焦氏易诂》、《焦氏易林注》、《周易尚氏学》,更是易学扛鼎之作。